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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我们谈论自由的时候,我们在谈论什么?

发布日期:2024-08-11 18:13    点击次数:154

今天我们不谈商业,和诸位务务虚,来聊一个略微烧脑的问题,究竟什么是“自由”?

每个人都向往自由,古往今来,历代哲学家对自由的解释也是五花八门,正因为如此,这个貌似简单的概念,却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容易理解。

关于自由的定义,我认为可以用五个字来概括:依我不依他。

所谓“依我”,就是俗话说的“我的事情我做主”,这个不难理解,难就难在对”依他“的界定,因为这里的”他“包含了太多意思。

前两年有一句很流行的电影台词:我命由我不由天。在中国人的语境里,“天”的指代是多样的。对无神论者而言,“天”可以指宗教神灵;对于一个与病魔抗争的病人而言,“天”指的是命运;对于李逵这样的草莽,“天”则干脆指高高在上的统治者。而平时人们常说的“变天”了,通常指的不是天气,而是宏观大环境。

但无论这些客观条件如何变化,有一点毋庸置疑,就是我们内心深处都渴望摆脱外界的束缚,过上随心所欲的生活,这也是普通人最容易接受的自由,其核心无外乎欲望的满足。

如今人人喜欢挂在嘴边的“财务自由”便是典型,网上有各种对财务自由的界定,比如睡前收入多少,睡后收入多少,从事什么职业等等,财务自由基于这样的假设:只要我有了足够的钱,我就能做任何我想做的事,得到一切我渴望的东西,比如房子、车子、票子、妹子······如此一来,我对人生也就心满意足了 。

随心所欲的生活固然令人向往,可一旦把自由建立在满足欲望的基础上,它的重大缺陷就会暴露出来。

首先,自我欲望的满足,可能会以牺牲他人为代价,比如我喜欢在深夜引吭高歌,但这么做会让邻居们睡不着觉;一个贪官为满足私欲大肆贪墨,受损的却是国库收入和政府的声誉,类似的现象,经济学称之为”负外部性“,即你拿好处,别人买单,这么做显然违背了社会道德。

这种自由观的另一个缺陷,是它不太容易实现,因为一个人的欲望永远要大于他的能力,一旦他渴望的东西超越了自己力所能及,他就会陷入到巨大的痛苦中,为什么今天的人特别焦虑?就因为我们没能理清欲望和现实的边界,以至于奔忙了大半辈子,也找不到幸福感,这样的人生不过是欲望的奴隶。

不过,古人对此早就有了解决方案,道家思想看出其中的破绽,庄子认为,一旦我们踏入社会,我们就注定是不自由的,因为我们不得不身陷和他人的关系中,参与社会分工,以别人的标准定义自己。

所以道家主张回到大自然去,过一种“做减法”的生活。老子更是对原始社会的“小国寡民”推崇不已,古代的文人墨客在失意之时,也往往寄情于山水,从中找到人生的退路。如今网上流行的“躺平”“佛系青年””松弛感“等热梗,也是这类思想的低阶版本。

然而,道家的自由观看似令人神往,实则矛盾重重,首先是这样的日子我们根本回不去,农业时代还好说,现代人已经对市场经济高度依赖,彻底离开就意味着一切都得自给自足,到时候你是否“自由”了还不好说,生活的负担倒是较以往加重了。

其次,即便这样的生活真的实现了,也不会有想象的那么美好。我们中学时都读过陶渊明的名篇《桃花源记》,陶渊明描绘的这座世外桃源与世隔绝了数百年,鸡犬相闻,道不拾遗,好一派田园牧歌的景象。

但事实是,桃花源倘若真的存在,它也难逃衰败的命运,用不了多长时间,桃花源就会倒退至极度落后的生存状态。因为这里与世隔绝,没有对外贸易,也无法开展技术、商品与人才的交流,在这个封闭的世界里,不可能有知识积累与技术进步,更不会有发展前途,最终结局是成为丛林原始部落。

所以这种田园牧歌式的自由不过是一碗毒鸡汤,是古代知识分子的一厢情愿。生活在传统文化里的中国人,对自由的理解无非两种,要么随心所欲,要么顺其自然,除此之外无能为力。

而作为主流思想的儒家,对自由更是保持警惕。自由对儒家而言并不是好东西,孔孟把自由理解为私欲的泛滥,自由的终局就是“礼崩乐坏”,这种思想发展到极端,就成了理学的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,不仅严重残害了身心健康,对科学与文化进步也产生了负面影响。

至于法家则干脆否定自由,鼓励君主以权术和律法统御万民,法家在历史上名声不佳,却一再被君王拿来充当“厚黑学”教材,表面上高喊仁义道德,骨子里却信奉诡诈与权谋,压根找不到半点自由的影子。

关于自由,还有没有其他理解呢?当然有,只是我们不太熟悉,即便它与我能的生活密切相关。为此,我们还是得将目光投向西方。

西方世界自启蒙时代以来,就一直在思考自由的问题,启蒙思想家对自由的认识,来源于所谓的“自然状态”。

自然状态,就是人们在建立国家以前的状态,这似乎与老庄的“小国寡民”非常吻合,但两者思考的路径完全不同。

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认为,自然状态是“一切人对一切人”的战争,为了维持和平,人们就协商建立了一个国家,把权利交给政府来获得每个人的安稳日子。

霍布斯的这一思想,日后被洛克与卢梭继承,只不过他们对自然状态的描述没有霍布斯那么残酷,洛克认为自然状态下人们是互爱互助的,卢梭则干脆认为原始人的道德比现代人更高尚,文明被其视为万恶之源,乍看之下,洛克与卢梭对原始生活的赞美与道家殊途同归,但事实并非如此。

这里的一个重要区别,就在于对自由的认识。

无论东西方哲学家,都肯定人在自然状态下是“自由”的,但是老庄止步于此,并没有继续向前推进,而无论霍布斯,洛克还是卢梭,都在承认个体自由的基础上延伸出一个重要的概念——权利。

权利是如何产生的?答案是契约。契约产生的条件是什么?是承认每个人都是理性的,平等的,能够独立思考的。

这就产生了东西方思想的重大分野,一旦你承认个体是理性和平等的,你就会认同契约思想,因为契约必须在平等自由的原则下才能签订,它不是统治者强加给被统治者的,更不是用一句“你们太愚昧我替你们做主”就能掩盖的。

卢梭有句名言: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。正是从自由平等的观念出发,启蒙思想家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国家理论,并为后来的思想解放提供了智力支持。

反观儒家与法家,尽管也有成熟的国家理论与治理体系,但出发点依旧是站在君主的立场。所以儒法两家没有平等思想,两者最大的心愿,是为帝王构建一套自上而下的秩序,让天下人都听自己的,这是一种俯瞰的视角,而作为被统治者的个体是缺席的,没有话语权的。

承认个体的权利,是启蒙思想对后世最大的贡献之一,承认权利,就是承认自由,进而从制度上为自由提供保障,对洛克这样的思想家而言,保护个体自由,首先得从保护私有财产开始,这也是国家的首要目的。在此基础上,国家应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,保护所有人不被其他人所伤害。

洛克的思想有一众继承者,比如经济学鼻祖亚当·斯密,功利主义哲学家约翰·密尔,进入20世纪则是以哈耶克与弗里德曼为代表的经济学家,他们把自由奉为圭臬,反对政府干预经济,政府的职责就是充当维持秩序的“守夜人”。

20世纪伟大的思想家以赛亚·伯林对自由给出了“消极”和“积极”两个定义,所谓消极自由,就是指个人有权利不受他人的干涉,这是给自由划了一条下限。积极的自由则强调个人有权利做某些事,以我喜欢的方式过我的人生。

而对于以赛亚·伯林而言,他更推崇消极的自由,因为这是一种权利保障机制,能保护每个个体的自由。相反,积极的自由却引发了20世纪以来的许多灾难,尤其为权力的滥用打开了方便之门。

古希腊政治家伯利克里曾说:要自由,才能有幸福。亚当·斯密的学生约翰·米勒也说过:自由比财富更重要,可见自由主义在西方世界根深蒂固。尽管如此,传统自由主义并非没有缺陷,因为其立足点依然是人的欲望,最关键的是,自由主义虽然从制度层面为自由提供了一层保护,却仍旧回答不了一个根本问题:对个体而言,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。

这就涉及到自由的终极层面:自由意志。

自由意志首先源于我们的选择,霍布斯曾经举过一个例子:例如一个人因为害怕船沉没而将货物抛入海中时,他是十分情愿这样做的,假如愿意的话,也可以不这样做。因之,这便是有自由的人的行为。

霍布斯其实指出了一种两难困境,你是觉得自己的命重要,还是船上的货更重要。请注意,霍布斯在这里并没有提供一个标准答案,要钱还是要命,完全取决于你个人的选择,因为人类拥有自由意志,有自己的判断能力,造成的后果均由你自己承担,不能让别人来背锅。

而对这种自由最完美的解释,来自于德国哲学家康德。

康德比较独特的地方在于,他从一开始就没把自由当成一个经验上的概念,它不是”随心所欲”,不是“顺其自然”,也不是所谓的“自由权利”,康德另辟蹊径,给自由赋予了形而上的维度。

康德分别从两个角度考察人的行为,一个是他律,一个是自律。所谓他律,就是个体受自身之外的规则支配,比如我们生活在地球上,就受各种物理定律的支配,生活在社会中,就得受各种经济规律与法律规范的支配,这些多多少少都是外部世界强加给我们的。

而自律则截然相反,自律是自己给自己定规矩,用康德的话说,就是“自我立法”,对康德而言,真正的自由,应该以“自律”为前提,或者说自律才是真正的自由。

为什么只有自律才是真正的自由呢?我们不妨想一想,所谓随心所欲,无非是让欲望来左右自己,而人的欲望永远在追逐外在事物,对康德而言也是“他律”。

同理,顺其自然也好,遵守法律也罢,两者都是把自己交给别的东西支配,一个是自然界的”法则“,一个是人间的”法规“,两者都是被动的,均不能真正体现你的自由意志。

所以,自由意志就是自己约束自己,甚至做一些看似反人性的事,在康德那里,自由意志主要体现在道德上,比如普通人可以为了大义奋不顾身,公职人员出于责任心保护弱势群体等等,这些利他行为都是人类克服本能,实现自我超越的结果。

从本质上,自律就是充分激发自由意志的潜能,让我们找到命运的支点,不靠别人,不靠上帝,就靠自己,因为在终极层面上,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立法者。

一旦明确了这个认识,你就容易找到自己的使命和价值,去做你认为值得追求的事。已故日本企业家稻盛和夫在《活法》中就提出,人分不燃型,可燃型和自燃型,唯有自燃型的人,才是不需要别人推动,自己凭自己就能成事。

说到这你是否想起了那句著名的slogan:自律给我自由。没错,自律的确能给人带来自由,而且是彻底的大自由,因为它能帮助你克服人性的贪婪、恐惧和懒惰,并用行动一以贯之,唯有如此,你的人生才不会后悔。

最后祝每一位都能找到自己的事业,也祝所有人都能获得真正的自由。